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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现场救护培训实施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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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9月5日, 衢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红十字会等10个部门《关于加快推进现场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意见》。意见中提出,未来五年,衢州市每年将培训救护员5000人以上,救护培训普及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,力争在“十二五”期末,全市每100名市民中就有1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,初步形成群众性现场救护工作网络。

  “十二五”期间,建筑、电力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,特定岗位的警察、教师等要通过培训全部取得救护员初级培训合格证;宾馆、饭店等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确保每个单位有占员工总数10%以上的人员取得救护员初级培训合格证书。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,衢州市全市现场救护培训总体按照“突出重点、分层推进”和“发证和普及相结合”的原则组织实施,既要保证重点行业、重点人群救护员培训人数达到年度目标要求,也要确保社会面上救护普及人数达到有关要求。

   2011年,市和各县(市、区)要建立完善培训机构,2012年开始,市向各县(市、区)下达年度培训任务,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。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各协作部门的具体分工。